协会关于应急通信志愿队改革的公告
协会代表处、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团体,协会会员及爱好者们:
四川无线电应急通信志愿队自2009年成立至今已走过11个年头,先后组织、参与了多次应急通信演练及突发自然灾害的救援服务,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为进一步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满足新形势对社会应急力量的要求,体现业余无线电在救援服务中的价值,协会决定对应急队进行改革。经应急队改革小组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形成了初步方案并上报协会常务理事会。方案经协会第二届第六次常务理事会深入研究探讨,于2020 年 8 月 20 日表决通过。现将应急队的改革内容摘要公布如下:
一、主要改革内容
1、组织称谓
正式名称:四川省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协会应急通信志愿队;在不引起歧义的场合,可以简称四川应急通信志愿队;
2、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队长、副队长由协会常务理事会任命;
3、成立应急队直属支队,参与社会综合应急服务工作,尤其是应急通信支援方面服务工作;
4、组建成立教导队,负责队员招募、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为专业训练提供支撑,对外从事应急救援培训服务工作;
5、建立联络员制度,与其他应急队伍建立联系,联络和协调全省应急通信队伍;
6、发展应急通信志愿者,建立应急通信志愿者管理机制;
7、如需设立新的组织机构,应报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
二:人事任免:
三:管理办法:
四川省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协会
应急通信志愿队管理办法
(2020 年 8 月 20 日第二届第6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应急通信志愿队(以下简称“应急队”)是在四川省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领导下,由持有业余电台操作证书的无线电爱好者组成的志愿者组织。
第二条 依据《无线电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四川省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队宗旨:团结和依托全省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严明队伍纪律,增强应变能力,提高应急通信水平,参与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的通信救援或通信保障,时刻准备着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应急志愿服务。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参与受灾地、委托地政府组织的通信救援,搭建应急通信网络;受政府或相关合法组织委托,为社会提供应急通信服务或其他服务。
第五条 开展通信知识和操作能力培训,组织应急通信演练,强化主控人员应变力,提高通信组织调度力和与其他救援组织的协作能力。
第六条 开展应急通信技术研究、组织研究和训练研究,加强技术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第七条 普及应急通信知识,发展、培训应急通信志愿者;引导应急通信志愿者树立应急通信意识,掌握应急通信技能,完善应急通信条件,时刻准备着在通信中断时传递紧急信息。
第八条 建立日常联络、值班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第九条 完成协会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应急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若干名。应急队下设教导队和直属支队。教导队队长和直属支队队长由应急队提名,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任命。应急队队长、副队长是在四川省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协会领导下,管理协调应急队活动的代表。
第十一条 应急队和全省各地市州业余无线电组织机构和其他社会救援力量建立联络制度。
第十二条 具备成立应急通信队伍条件的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处及其他救援力量,可申请参加应急队培训和指挥体系,设立非直属队伍。非直属队伍的参与条件和办法,由应急队另行规定,报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无线电爱好者个人可以申请参加应急队的培训和应急通信演练活动。参加的条件和办法,由应急队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应急队的组织建设、应急通信网络建设及其他活动经费,由四川省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协会和应急队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向企业寻求赞助等方式筹集,由四川省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协会管理,应急队专款专用。
第四章 队员
第十五条 凡赞成本办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通信技术基础知识,在重大灾害、突发事件发生时或公众通信遭受重创时能发挥作用并愿意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有志人员,可申请加入应急队。
第十六条 队员的权利
1、参加应急队组织的各种活动,接受相关教育和培训;
2、在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要求应急队提供必要的协助;
3、对应急队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工作建议;
4、具有退出应急队的自由。
第十七条 队员的义务
1、遵守应急队管理办法,积极参加应急队组织的活动,按时足量参加培训,积极执行应急队下达的任务;
2、在紧急状况下,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时间,积极主动的为社会提供通信或其他志愿服务,发挥应有作用;
3、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队纪律,自觉维护应急队声誉和形象;
4、保守秘密,不传播救援对象、受助单位的相关信息,不对外评论政府和其他救援组织的救援行动;
第十八条 队员1年内累计3次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应急队活动,应急队可对该队员作自动退队处理。
第五章 管理
第十九条 应急队建立志愿者招募、入队审核、教育培训、技能考核、服务评价、申报社会荣誉等方面的制度。
第二十条 应急队加强对队员的档案、队服、证件以及应急队通信装备、应急通信车辆标识等方面的规范管理。
第二十一条 应急队队员在提供志愿服务时,应着应急队队服、佩戴队员标识、持队员证。队员自主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应报应急队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应急队队员应经培训后方能安排任务。培训内容应包括无线电管理和志愿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应急队的宗旨和规章制度,无线电通信知识与操作技能,应急救援技能与生存训练及其他相关业务技能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应急队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和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四川省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协会
2020年8月21日